莱阳最大的养猪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自:猪之家  |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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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4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8,288,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猪、冷鲜猪肉、冷冻猪肉及肉制品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分割、肉制品加工、食品检验、销售渠道建设和进口贸易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发展模式,一方面解决了分散生产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对全产业链的系统管理和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保障了卓越的产品品质,另一方面规模化生产和产业链贯通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总体运营成本,实现企业的健康可持续经营,从而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和食品工业产业链体系。

1、养殖业务

(1)业务简介

龙大养殖以“保健康、提效率、高质量”为工作目标,不断推进均衡生产,开展配种创新,强化种猪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获利能力。

截止目前,公司共拥有7个养殖场(含租赁),分别为王宋一场、王宋二场、夏庄养猪场、江汪庄养猪场、杨格庄养猪场、崔格庄养猪场、光山母猪场,养殖产能为60万头/年。另外,在建猪场(安丘)产能为50万头/年。2019年,公司生猪出栏量为25.29万头,生猪大部分供应内部屠宰工厂使用,少量对外销售。

(2)业务模式

公司采取“公司+农户”和公司自养两种养殖模式。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下,公司通过委托代养的方法与农户合作,委托模式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健和统一检测全力保障生猪养殖品质。在公司自养的模式下,公司对养殖场实施完全控制,公司管理涵盖了从种猪到育肥猪的整个养殖过程。公司还自建饲料公司,自产饲料进行喂养,依托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销售能力,实现猪肉产品终端零售。该生猪养殖模式结合“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可做到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降低市场风险。

2、生食业务

(1)业务简介

公司生食业务主要包括:冷鲜肉和冷冻肉加工业务。截止目前,公司拥有6个大型屠宰厂,分别为莱阳工厂、聊城龙大、龙大牧原、莒南龙大、蓬莱富龙和潍坊振祥,屠宰产能为730万头/年。2019年,公司生猪屠宰量501.28万头,同比增加4.91%。

(2)业务模式

生猪是生产冷鲜肉及冷冻肉的主要原材料,从生猪产品到冷鲜肉及冷冻肉的加工完成需经过宰杀工序、劈脊工序、分割工序和包装工序。公司生猪屠宰线采用国际一流进口设备,全自动生猪屠宰,分割白条肉,以过程全封闭、无菌式的生产管理,保证出产产品完全符合国际化高标准的卫生要求。屠宰后的生猪迅速进行预冷排酸,使胴体温度降至0-4摄氏度,并在后续加工、物流、销售环节中始终保持这一温度,确保低温环境下的高安全系数,肌肉经过排酸软化质地柔软有弹性,食用更营养更鲜美。全程冷链直达终端销售,使微生物等菌类生长繁殖得到更有效控制,真正实现从养殖场到终端的全产业链、全程管控、全程可溯体系。

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为冷鲜肉和冷冻肉,其中:冷鲜肉主要通过加盟店、商超、批发商、食品加工企业、自提货现销等渠道进行销售,冷冻肉主要通过加盟商、商超、批发商、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自提货现销等渠道进行销售。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规格、价格、口味,提供优势定制产品,为企业客户深度定制猪肉精加工服务。公司屠宰所需生猪主要来自于公司饲养的生猪、合资伙伴养殖场供应的生猪以及向第三方生猪供应商采购的生猪。

3、肉制品业务

(1)业务简介

公司肉制品主要包括高低温肉制品、中式卤肉制品及冷冻调理肉制品等。目前,公司肉制品板块共拥有4个大型生产车间,产能5万吨/年。公司肉制品板块致力于打造中国连锁餐饮中央厨房第一品牌,随着消费的升级,中国餐饮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品牌集中化、餐饮品牌的去厨师化、中央厨房的普及正在快速推进。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实施使龙大肉食从“肉类产品生产者”蜕变为“全面饮食方案解决者”,为消费者提供从源头直达餐桌的肉类产品。依托全产业链的资源优势、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领先的品质管控能力、稳定可靠的生产能力,龙大肉食与百胜集团(肯德基、必胜客)、阿香米线、宏状元、真功夫、永和大王等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在连锁餐饮供应行业中迅速发展,并不断围绕餐饮OEM进行布局,快速开拓,致力于打造中国连锁餐饮行业中央厨房第一品牌,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最优秀的餐饮供应链之一。

2019年4月,公司与宣威市鼎宏食品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云南福照公司,负责宣威火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南福照火腿产能为1万吨/年,宣威火腿业务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扩大公司熟食板块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业务模式

原料以自产猪肉、鸡肉等为主,部分用量较大的猪副产品实行定点采购。生产组织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各地销售员提前将汇总的订单发给营销部计划部门,计划部门划分产品类别后下达给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根据时间要求下达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任务。公司肉制品主要包括:高低温肉制品、中式卤肉制品、冷冻调理肉制品和宣威火腿等,主要通过经销商、商超、大型连锁餐饮企业等渠道进行销售。

4、进口贸易

(1)业务简介

2017年7月前进口贸易主要由母公司开展,贸易产品主要为冷冻猪肉;2017年7月后进口贸易主要由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开展,贸易产品主要为冷冻猪肉、鸡肉、牛羊肉等冻品,实现动物蛋白多品类供应能力。2019年,公司进口贸易业务营业收入为405,09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47%。在国内发生非洲猪瘟和生猪出栏量大幅下降的背景下,进口贸易板块可以增加公司产品供货渠道、平衡公司产品的供应结构,更好地服务公司客户。

(2)业务模式

中和盛杰主要通过背靠背和自主采购并对外销售两种模式开展业务。背靠背模式下中和盛杰根据客户的指定需求进行对应采购;自主采购并对外销售模式下,管理层基于对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以及对冻品的市场行情进行实时跟踪,选择合适时机进行采购。在进口模式上,中和盛杰通过与代理进口商签署代理进口协议,由代理进口商进行货物进口,同时向代理进口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和预付货款。在货物到港清关后,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在供应商的选择及分布上,中和盛杰的供应商主要是国际知名肉类企业,范围遍布全球,包括欧洲、澳洲、南美洲等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始终不渝地坚持“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总体发展战略,加大规范化管理、加强内控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继续从严治理公司,灵活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2,236.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63%,实现营业利润35,023.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1.65%;利润总额35,753.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9.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87.1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6.04%。其中:屠宰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108,613.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5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5.90%;肉制品行业实现营业收入70,50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5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19%;养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940.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8%,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29%;进口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5,09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47%,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4.08%。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133.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87.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原因:a、2019年下半年,国内生猪产品的价格大幅度增长;b、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2019年进口贸易业务规模快速增长;c、2018年11月,公司完成收购潍坊振祥70%股权,2019年合并潍坊振祥营业收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存货金额增加和子公司中和盛杰开展对外进口贸易产生的预付款项金额增加。

(1)养殖业务

报告期内,在非洲猪瘟和生猪价格处于高位的情况,公司养殖事业部围绕“稳产”和“发展”两条主线,对内升级生物安全体系,稳定生产,储备资源;对外积极储备土地资源,全面拓展,实施顶层设计,工作主要包括:a、加快光山母猪场建设进度,并于2019年4月开始逐步投入使用,光山母猪场设计母猪存栏量1万头;b、租赁莱阳夏庄猪场,经过改造后,设计母猪存栏量为0.3万头;c、为增加2020年生猪出栏量,公司选留母猪增加繁育母猪的存栏量;d、在安丘新建出栏量为50万头新猪场。

(2)生食业务

2019年,公司生食产品营业收入为1,108,613.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54%,公司生食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性。在产能建设方面,公司生食事业部积极对生产设施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主要包括:新建完成龙大牧原工厂5000吨冷库及其他生产相关设施的改造升级工作,完成莱阳工厂车间改扩建项目、莒南工厂酮体库和污水改造建设项目等,同时,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公司生食事业部制定了更为严苛的“内控标准”,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自身食品安全的风险管控能力。龙大肉食已实现从源头、生产到成品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

公司以卓越的品质管理和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服务于百胜系统、上海荷美尔、上海梅林、海底捞、湾仔码头等知名企业,并获得客户的极大认可。2019年,公司以全年零客诉的产品品质表现,获得铭基优秀供应商大会评奖类最高荣誉“年度优秀质量奖”,连续第三年蝉联“年度优秀供应商”奖;以T1星级供应商、全年客户零投诉的优异成绩荣获百胜中国在食品供应环节颁发的最高荣誉“百胜中国质量奖”;荣获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颁发的“最佳战略合作伙伴”、“梅林罐头优质原料供应基地”两项大奖。

(3)肉制品业务

2019年,公司肉制品行业营业收入70,502.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54%,增长速度较为明显,其中高低温及中式卤肉制品营业收入39,043.34万元,同比增长22.23%;冷冻调理肉制品营业收入31,459.13万元,同比增长56.71%。报告期,肉制品业务发展迅速,尤其在团队建设、产品研发、市场销售和大客户开发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肉制品稳固山东省内市场和走向全国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a、在高低温肉制品方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把“稳商超,拓流通”作为渠道策略,同时积极打造大单品,已形成梨木烤火腿、蒜味肠、美厨鸡肉肠、无淀粉烤肉排等拳头产品。

b、在休闲食品方面,公司研发团队加大休闲肉产品的开发力度,在卤蛋类、鸡爪类和猪皮类等产品的基础上新推出鸭产品系列,包括酱卤鸭小腿、酱卤鸭翅、酱卤鸭脖三款产品以及弹脆肠、功夫香肠等烤肠类产品。

c、在电商渠道建设方面,公司熟食事业部完成了在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的布局,并尝试采用了网红带货的策略,包括李佳琪、薇娅和辛巴等,取得了较好的推广效果。

d、在冷冻调理肉质品开发方面,公司熟食事业部将“打造餐饮行业中央厨房第一品牌”作为渠道策略,推出了椒香酥肉、超燃里脊肉、泡菜五花肉、藤椒猪排、功夫猪排、牛肉风味饼、精品五花肉块等多款产品,成功开发阿香米线、海底捞等众多优质客户。

(4)进口业务

2019年,公司进口贸易业务营业收入为405,09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47% 。报告期内,销售产品数量为16.63万吨,其中:冷冻猪肉产品占比60.74%,冷冻牛肉产品占比25.59%,冷冻鸡肉产品占比7.09%,冷冻羊肉产品占比6.58%。报告期,受非洲猪瘟影响,国内生猪产能缺口不断扩大,一方面猪肉供不应求,另一方面国内对鸡肉、牛羊肉等替代品需求明显增加,2018年四季度以来鸡肉、牛羊肉价格呈波动上涨趋势,2019年以来猪肉价格出现明显大幅上涨,中和盛杰准确预判市场行情,低点大量进口备货赚取贸易利润,导致2019年主要贸易产品尤其是冷冻猪肉、牛肉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出现明显上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

a、2019年下半年,国内生猪产品的价格大幅度增长;b、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2019年进口贸易业务规模快速增长;c、2018年11月,公司完成收购潍坊振祥70%股权,2019年合并潍坊振祥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38.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38%,主要原因为:受国内生猪产品价格大幅度增长影响,公司冷冻肉和中和盛杰进口贸易等业务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修订该准则的主要内容是:(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即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3)增加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修改债务重组的定义,取消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金融工具准则,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受让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初始计量与重组损益。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有2家子公司、1家孙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1家子公司注销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宣威市鼎宏食品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持有51%的股权。合资公司云南福照食品有限公司取得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于2019年4月1日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大养殖拟出资在安丘市石埠子镇设立安丘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之后,取得由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于2019年8月1日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之后,子公司烟台龙骧进出口有限公司取得由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于2019年11月13日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莱阳家宜食品有限公司。之后,根据《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注销登记,于2019年6月21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董事长:余宇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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