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猪场环保标准(猪场环保摸不着头脑?环保法规了解一下)

来自:猪之家  |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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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 王之娴

“环保并不是要给大家找麻烦”,在9月8日举办的《农财宝典》新牧网主办的“寒冬问道,猪业听风”2018中国养猪寒冬应对之道研讨会暨第十届农财宝典猪业论坛上,生态环境部水司调研员/广西环保厅厅长助理孔源博士在讲解畜禽养殖环保法规时如是说。

孔源博士指出,面对环保,重在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避免无知和误解,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少走弯路。

畜禽养殖环保有4个要点

在环保守法而言,最关键有4大要点:

一是选址合法。规模以上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新改扩建要注意禁养区的相关要求,要合乎土地利用规划、防疫要求等。其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禁养区范围在《畜牧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均有明文规定: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依法,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允许建设规模以上养殖场,在二级保护区不允许有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将粪污转化为有机肥施用于需肥的农田等地块,不属于排放污染。

二是手续完备。规模以上养殖场要依法履行环评等手续。

三是设施齐全。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模以上养殖场要自行建设“雨污分流”和与养殖规模适应的“粪污贮存”设施。如已经委托第三方对粪污等副产物代为处理和利用,则沼气、堆肥等“无害化”和“综合利用”设施,可以不自行建设。

四是处置合规。即粪污等副产物经无害化后或者按需还田实现不排放,或者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如何达成治理的效果,做到“不排放”或“达标排放”,是要用沼气还是要用堆肥,用高架床还是发酵床,法律法规一般不作具体规定。

环保税不是“猪头税”

依法,并不是所有的养殖场户都必须缴纳环保税。在环保税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了被征收环保税的两个要件:一是规模以上,二是排放应税污染物。合法排污,依法纳税;不排污,不纳税;违法排污,依法处罚。粪污资源化实现还田利用不是排污,不需要纳税。此外,要明确,依照环保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有无合法排污口是识别是否需要纳税的要件。没有设置合法排污口,则不在核税范围之内。采用暗管等偷排,属于违法,则需要处罚。

此外,需要明确,畜禽粪便在没有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和《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属于“其它固体废物”类别的,不纳入固体废物征税范围。

畜禽粪便天生不是污染物

那么关于“污染”和“污染物”的定义又是怎样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而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是否是污染物,要依照法律规定的定义来识别,要考虑用途、去向和产生的实际效果来判断,而不是看着黑、COD高、氨氮高,就判定为“污染物”。因此,畜禽粪便并不天生就是“污染物”,经过无害化、肥料化,施用于农田,没有造成土壤和水体等环境污染,就不是排污,因此不适用污染物或污水排放标准。施肥,也不是灌溉,不适用灌溉水标准。

让各方“有利可图”,广西创新模式调动粪污治理和资源化“积极性”

将畜禽粪便等畜禽养殖副产物实行资源化利用是解决畜禽粪污问题的最经济可行办法。要构建畜禽粪污收集、转化、利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可实现粪污资源化的“降本增效”。目前,广西针对不能自行实现粪污全量利用做到不排放的养殖场户正在推行截污建池、收运还田这一粪污低成本治理和资源化做法。

首先,要求不能自行实现粪污全量利用存在粪污和沼液直排养殖场户限期自行按每头存栏猪参考不少于0.5立方米的标准配备沼液贮存池。(没有沼气池或化粪池的,也要配备沼气池或化粪池)——保障粪污“存得住、能腐熟”。

之后,组织村民合作社或引入第三方服务企业,对养殖场户积存的沼液粪肥实施“付费清运”,就近送至需肥种植户实施机械化还田并收取“施肥服务费”,实现有偿的“收运还田”,保障沼液粪肥“用得掉、不排放”。

该模式的核心思想是“降低成本”——不强求一定要干湿分离、集中堆肥、集中沼气、改造圈舍、入园入区、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等,不求设备设施工艺技术路线“高大上”,而是采用“全混原浆、就地腐熟、就地贮存、就近利用”的方式,通过缩短工艺链条、减少处理环节、提高专业水准、实行机械化作业、降低种植户使用有机肥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难度,破除粪污治理和资源化的“高成本瓶颈”,构建了让多方“有利可图”的粪污资源化可持续模式,而不依赖于政府的长期补贴。

该模式在南流江粪污治理中取得了明显效果。粪污和沼液直排被有效遏制,南流江干支流水质明显改善。5-8月,横塘断面氨氮下降70多倍,总磷下降6成;6、7、8月氨氮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1、1/5、1/15。水质从已劣五类上升到了四类。

此外,今年还计划实施粪肥收运还田服务第三方责任险,种植户购买沼液粪肥和施肥服务就送保险,烧苗包赔,帮助种植户减少对沼液粪肥施用的顾虑。

这个做法,养殖户省事,只需配备池子保证腐熟和贮存,不需要复杂的设备,就可以实现不排放;种植户用购买化肥一半的价格买到了粪肥和施肥服务,便捷省力;而收运方有约一半的利润。因为各方都能受益,从而调动了三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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