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养猪禁养区(养殖场证照齐全也能被认定为违建?)

来自:猪之家  |  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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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报道,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的张青华遇到了一件“离谱”的烦心事:自己投资数十万建设的证照齐全的养殖场,突然被定性为“违章建筑”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养殖场证照齐全也能被认定为违建?

记者向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城西中队的中队长王保红了解违建认定的相关情况,得知该养殖场违反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规定,存在选址问题,该养殖场建设在省级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但张青华对此却提出了疑问,为何自己于2015年在办理养殖场相关证照的时候,工作人员对于养殖场选址、审批等程序都未发现养殖场存在任何问题?

张先生提出,其愿意配合行政机关拆除该养殖场,但前提是必须有人或相关部门来为张先生的损失负责。

砀山县林业局湿地中心主任李玉林认为:“要讲责任的话,法律说了算,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件事是原来(法律)执行很松,现在(法律)执行又紧了他又没有办法,这个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没有谁承担责任!不能拿现在去承担历史的东西。”

张青华对于这件事也作出了一定的让步,拆除养殖场后少赔他一点他也愿意,只要能减少自己的损失就行,因为自己的负担太重,牵扯的钱也太多,自己前期投入也不是个小数目。

截止到目前,后续的协商结果还不得而知。

养殖场证照齐全也能被认定为违建?

纵观此事,究竟谁对谁错?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此事。

我们先来看建设养殖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选址——经国土局审批;用地备案——向国土局及农业农村局备案;环评手续——环保局;工商登记——工商局;养殖场备案登记——畜牧局。

由此可见,张青华建设的养殖场是否位于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这明显是负责选址及审批的国土局需要重点审查的事项,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寻常百姓应当知晓且负有审查核实义务的事项。所以,张青华在建设养殖场的过程中,并不存在任何过错,应当由国土局等行政部门来承担责任。

养殖场证照齐全也能被认定为违建?

并且,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机关依法予以补偿。”

所以,砀山县林业局湿地中心主任李玉林所提出的:“没有谁承担责任,不能拿现在去承担历史的东西”的观点于法无据,且完全偏离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的基本宗旨。张先生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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